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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的管理,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2月1日起,关于调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相关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办《就业报到证》证明范围
湖南省内普通高校2000年以后(含)毕业、《就业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遗失,补办《就业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满一年后遗失,不予补办,出具《遗失证明》代替执行《就业报到证》的功能。
二、补办《就业报到证》或《遗失证明》流程
(一)申请人需联系《就业报到证》开往单位或本人档案实际存档单位,查询确定本人档案袋内及本人手上无《就业报到证》,并根据《就业报到证》实际签发信息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办申请表》),由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或报到证开往单位签署同意补办的意见。
(二)申请人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和《补办申请表》来省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或通过湖南政务服务网申请补办。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麟、刘莹
电 话:0731-82116082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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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5日
湖南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