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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德馨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11-26 15:41   审核人:

各学院:

为团结和联络广大校友,弘扬广大学子感恩母校,饮水思源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广大校友的力量,促进湖南文理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由地理专业90级校友杨军、张亚丽夫妇捐助资金在我校设立了“德馨奖学金”,用于鼓励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健康发展,促进学生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优秀人才。根据《德馨助学基金会章程》的要求11月启动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奖励标准

“德馨奖学金”对湖南文理学院品学兼优的大三学生提供奖励,每年奖励一次,每次奖励优秀学生10名(其中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1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对获奖者颁发“德馨奖学金”证书。

二、评审条件

1“德馨奖学金”奖金用于奖励经全国高考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湖南文理学院二本大三在读生。

2奖励对象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奖励对象必须刻苦学习,态度端正,上学年各科成绩平均80分以上,没有不及格科目,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0%。

4奖励对象在学习生活中能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三、评审程序

1、凡符合奖励条件的同学均可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推出1名初评名单,在本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4日前上报到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同时上报《德馨奖学金评审表》(附件1)和《德馨奖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2)。

学生工作部根据各学院初评推荐名单提出当年获得“德馨奖学金”奖励学生建议名单,报“德馨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审定后,在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12月举行颁奖典礼,并邀请杨军张亚丽夫妇或指定代表参加颁奖。

请各学院按以上通知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资料下载网址:学校行政办公系统,学工QQ群、学工部网页资助管理页面。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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