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活动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2022-10-25 13:30 一审:彭星源 二审:刘哲希 三审:张奋  审核人:

党员组织生活以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活动为基本形式。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是党支部以学习、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重要的组织活动规则,是新时期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三、党组织生活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要提前通知活动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准备。

四、严格考勤,党员每次活动都要实行签到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都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凡不请假的党员,支部书记要查明原因,对连续两次无故不到者,要进行批评教育。

五、组织生活的内容:

1.学习《党章》、党内有关文件及党纪党规;

2.学习党和国家的重要报告及重大会议精神;

3.学习校、院党政有关重要文件;

4.学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

5.讨论本支部发展党员有关事宜;

6.讨论本支部党员的惩、奖;

7.对校院工作进行研讨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六、组织生活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

1.学习传达;

2.座谈交流;

3.自学及撰写学习心得;

4.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5.开展各项活动:如参观、听报告会、上党课、看录像等;

七、支部组织生活要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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