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2018-07-03 17:19   审核人:

湖南文理学院

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推进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是单位价值在500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且不足为固定资产的的物品。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则

账账、账卡、账实三相符。

第四条低值易耗品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

(一)、学院主管副院长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过程控制以及相关的 物资管理制度的修正、完善与拟订。

(二)、实验室保管员严格各类耗材的入库登记验收,负责对消耗性材料、设备零配件的有效期、包装、数量、外观型号、规格及有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进行验收核对,以确保其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验收合格以后填写《湖南文理学院实验耗材使用登记本》进行签字确认。所采购的消耗性材料经验收合格后入库,必须按照产品的保存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并定期对库存品的情况进行盘点和清理。实验室保管员严格耗材使用和出库管理,负责消耗性材料的发放,每次发放必须填写《湖南文理学院实验耗材使用登记本》,领用耗材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三)、实验室主任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核算管理与控制。

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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