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
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推进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是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且不足为固定资产的的物品。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则
账账、账卡、账实三相符。
第四条低值易耗品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
(一)、学院主管副院长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过程控制以及相关的 物资管理制度的修正、完善与拟订。
(二)、实验室保管员严格各类耗材的入库登记验收,负责对消耗性材料、设备零配件的有效期、包装、数量、外观型号、规格及有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进行验收核对,以确保其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验收合格以后填写《湖南文理学院实验耗材使用登记本》进行签字确认。所采购的消耗性材料经验收合格后入库,必须按照产品的保存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并定期对库存品的情况进行盘点和清理。实验室保管员严格耗材使用和出库管理,负责消耗性材料的发放,每次发放必须填写《湖南文理学院实验耗材使用登记本》,领用耗材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三)、实验室主任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核算管理与控制。
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