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蓬勃有序地发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则
学生社团应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上,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校园主旋律为根本宗旨,利用课余时间,创造性地开展理论教育、科技创新、文化体育、公益服务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学术性、趣味性和创新性的要求,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同学的全面成才服务。
二、考核对象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全体社团干部
三、考核内容
(一) 例会制度
1、每次例会必须认真完成会议记录,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两次作缺席一次
2、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为准,两次请假作为一次缺席。
(二)活动管理方面
1、学生社团举办活动前,必须向社团部提出书面活动申请书和活动策划书(一式二份),一般须提前七天,至少须提前三天,申请书需得到学院、学校批准后才能举行,对未交申请书而开展活动的社团,取消会长的评优评先资格。三次不交申请开展活动的社团,对其会长进行处分。
2、社团开展活动期间,每位干部必须到场,并指导工作。
3、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社团须向学生团体联合会交活动总结。对三次以上不交活动总结的社团,取消会长的评优评先资格。
4、每次活动开始前,财务负责人须向会员详细说明会费支出情况及剩余情况。对此拒不执行的,社团部将对其财务进行审查,并将结果于下次活动后公布。财务混乱的社团,将按照社团的财务管理进行处分,并追究其财务责任。
5、社团组织会员出游等校外活动须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未签订安全协议书而组织校外出游活动的社团,追究其协会干部责任。活动中若发生意外事故,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参见《安全责任协议书》。
(3)经费管理方面
1、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社团事业的发展,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
2、社团根据自身及会员承受情况指定会费标准,经各社团指导单位批准后准予执行,收取会费须开具盖有学团联公章的收据;同时社团其他一切形式的现金进帐也必须提供相应的票据予以证明。
3、社团自成立起,应根据制定的统一财务账本建立明确的账目,由协会财长负责管理,所有账目需及时入账。
4、无效账目涉及金额超过五十元以上的社团,将追究其财长责任。
5、社团在换届或更换负责人之后,新财务负责人应与上任财务负责人进行好各项交割事宜,社团部将对其财务进行审核。社团组织活动可向学团联申请活动资金。
(4)学生社团的招纳新会员制度
1、招新前各学生社团必须接受社团部的组织的有关招新的培训。
2、纳新时各学生社团须使用学生团体联合会统一盖章的收据,该收据涉及学生团体财务,务必妥善保管。
3、会费收缴过程中,各社团要做好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会费丢失,否则后果由直接负责人负责。
四、评分细则
(1)加分项:
1、获得“湖南文理学院优秀社团”、“湖南文理学院明星社团”等荣誉称号者加5分
2、获得“湖南文理学院优秀社团干部”荣誉称号者加10分
3、学习成绩优秀,给予内部表扬。获特等奖学金者加 5分;甲等奖学金者加 4分;乙等奖学金者加 3分;丙等奖学金者加2分。
4、获得“湖南文理学院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者加3分,获得“湖南文理学院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加2分。
5、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每人次加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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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向社团部、学生会建议、并成功组织开展活动者,每人次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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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开展全校型活动的社团,对本协会参与的干部加5分。
(二)扣分项:
1、社团开会无故缺席、早退者一次扣2分。
2、社团开展活动无故缺席者一次扣2分。
3、未及时上交活动策划书及活动工作总结的协会每人次扣2分。
4、月底财务统计出现财务问题的协会财长每次扣2分。
5、现宿舍有违章用电的(如:电热棒、电饭炉等),发现一次扣2分;所在宿舍被评为“D类宿舍”者,每人次扣1分。
6、早晚自习迟到早退扣1分,旷课、旷自习者扣1分
五、注意事项
1、管理条例的基准分为100分
2、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所以协会干部(包括协会干事)以干部身份参与组织活动,都按干部标准考核,不分主要干部和次要干部。
3、每两周考察一次,每2两个月干部一次,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公开批评。
4、每学期末评选出优秀协会部长(会长、财长、副会长)及优秀协会干各一名,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5、本制度由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社团部制作,从分布之日起实行。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社团部
2011年10月14日